一、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诚实守信,事业心、责任心较强,能胜任岗位工作;
2、报考人员第一学历须为2011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本科相应专业的毕业生。
3、报考临床类岗位的必须符合江苏省卫生厅规定的执业医师报考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经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暂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 2012年7月3日-- 7月6日
报名地点: 淮阴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 0517-84935811
(二)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1:2,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专业)按比例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专业)。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专业知识,为百分制。笔试、面试由淮阴医院统一组织。
(四)计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淮阴医院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其次三好学生优先,再次学生干部优先。
(五) 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与考核由淮阴医院组织,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阴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jshyrsrc.com)公示7天。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淮阴医院办理人事代理,聘期三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档案工资和实际工资参照淮阴医院在编在职人员标准执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卫生局纪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区卫生局 0517—80835901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淮阴医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表:
2012年淮阴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需求一览表 | |||
单 位 | 专 业 | 招聘人数 | |
淮阴医院 | 临床专业(急诊) | 2 | |
医学影像技术 | 2 | ||
麻醉 | 2 | ||
医学检验 | 2 | ||
护理 | 10 | ||
生物医学工程 | 1 | ||
合计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