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淮阴区基本医疗异地就医友情告知书

更新日期:2020-11-24 15:16:48 点击:0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提高我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和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减轻无备案材料参保患者(以下简称“无材料人员”)异地就医 资金垫付压力,现将无材料人员备案直接结算的经办流程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手续

     如果您已参加我区职工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属于异地退休安置、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符合转诊规定需转外地就医或者 无材料人员须在外地就医,前五种情形中的任一条,均可以成为异地就医刷卡直接结算人员。异地就医系统只能使用江苏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如您还没有更换统一的社保卡请及时到发卡点去办理换卡,并激活。

 

二、申请方式

     (一)、经办机构窗口备案:经办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服务, 无材料人员可前往我区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二)、网站备案:经办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无材料人员可以通过市医保中心网站按照网站(www.hayb.cn)选择“无材料人员”类别,按提示录入个人和就医地等信息进行备案即可。如果上述方式都未完成备案,您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附后。

 

三、就医管理

    目前,我区已实现了 江苏省内和长三角地区(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异地就医门诊(门特)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原则上无材料人员备案时间自申请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如需继续异地就医可以在有效期终止后继续申请。(外伤需回参保地结报)。就诊时涉及特药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携带相关就医资料回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三、医保待遇

   无材料人员跨省、省内和长三角直接结算医疗保险待遇执行 [转外就医]未按规定程序转诊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待遇。

 

五.异地就医备案咨询电话:0517-84966893、0517-89736029.

 

 

淮阴区医保中心

20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