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室

科室职能

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二、协助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对院党委、院委会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医院各科室及人员进行行政监督。
四、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五、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协助上级纪检部门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或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参与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基建维修工程等项目的招投标,对招聘、进修、晋升等进行监督和审核。
八、建立健全信访制度,对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做好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及时做好结果反馈。
九、抓好医院的效能建设,对职工工作纪律进行监督监察。
   十、按时做好在院及出院病人的满意度调查工作,督促各病区做好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工作,并加强督查。
   十一、定期组织召开行风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十二、做好全院行风软环境建设工作,定期组织督查并通报。
十三、完成院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80859811